2009年8月4日 星期二

王牌裝



我最愛的漫畫之一,張妙如畫的"春麗日記簿"裡面的女主角春麗,有一個王牌裝的梗,就是她不時會穿令人眼花撩亂的衣服,以時尚口氣來說,就是"挑戰品味的界線"之類。

時尚界裡面其實也有很多人身體力行春麗的王牌裝美學(真的嗎),好比John Galliano每次謝幕都讓我非常期待,從誇張的軍裝,運動布料作成的馬甲到下擺有大圈毛皮的金色長褲,他都毫不在乎的穿上,他甚至還穿過一套完整的太空裝咧,其他像是已逝的Isaballa Blow和現在仍然很活躍的Anna Piaggi,都是我偷偷羨慕的對象。

時不時我也會有那種想穿王牌裝的慾望,比如最近(其實是從去年開始),我就非常想穿那種很誇張的軍裝風外套,不是野戰迷彩那種實用型的。而是,在我模糊的想像裡,接近拿破崙,儀隊或Michael Jackson穿的那種金光閃閃,最好是前面短身後面拖個尾巴的那種東西,(然後可能裡面搭配破爛有恐怖骷髏圖案的T恤,戴上很多破銅爛鐵感的飾品,合身長褲和vivienne westwood的繫帶海盜靴之類,總之就是...咦,神鬼奇航裡的海盜臨時演員嗎?)

不只是上面那個,我幻想過很多瘋狂的造型,但是每當在決定要買下什麼瘋狂單品之前(adidas之前跟Jeremy Scott推出的豹/皮卡丘外套等等),我都會想,其實我只想爆這麼一次啊,爆這麼一次花那麼多錢未免也太不值得了吧之類,然後就會說服自己把錢花在更為合理的東西上面,因為,我們畢竟沒有那種與之相當的life style啊。

當然,這種說自己沒有那個life style的說法也是藉口,我本人的一位好友S就總是能夠以自由自在的誇張衣著搭配令我驚嘆,去看巴洛克風格畫展他也能穿出與主題相配的服裝(那下次約他去看漢朝古墓展好了,不知道他會穿什麼),衣著對某些人來說,是表達自己的一種方式。

所以,真正能穿誇張服裝,又敢穿的人,其實是真的非常有反骨精神和美感的,在常識裡顯得太過度或不協調的搭配,有人就是有那樣的能力和個性可以把整個造型撐起來達成平凡人(如我)所永遠無法達成的效果。

看到這裡,我想一定有人要問,"那你幹嘛一天到晚WTF人家",首先當然是因為敢穿那樣走在路上,一定不在意這種事了吧,如果真的哪一天穿王牌裝出門,我也一定是作好被路人側目管你去死的心態出去的。

而且,想穿可以穿,跟別人覺得好不好看,本來就是完全的兩回事,最重要的是,上面舉出的例子,好就好在他們的衣著與個性搭配得天衣無縫,不是那樣的人卻作那樣的打扮,總會讓人看出一點奇怪的地方。

圖片來自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