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5日 星期五

我不是故意要傷害你的

繼昨天的芭樂歌歌名之後,今天又出現了偶像劇的對白,Christian(拼錯這個好丟臉!!) Louboutin日前接受訪問時表示,有人說他是痛鞋之王,但其實那不是他的本意,他的工作也不是創造舒適的鞋子(UGGS, anyone?),他只能盡力把高跟鞋做得舒適,但他的重點是美,時尚,與性感,他並不反對舒適,只是舒適不是他關注的焦點。 

那篇文章底下的留言很有趣,許多人都說到自己穿loubs走到腳流血的經驗,但,沒人說老娘從此不再買這牌的鞋子,我在巴黎的時候,本來不想去看瘋馬秀,但最近這兩個月的瘋馬秀主題叫"Feu",是由他設計的,所以還是去了,其實看秀中的鞋子就知道,除了實際上可以穿著走的(有些款式店裡有賣),也有純粹為表演設計,比如只有鞋根部分或者鞋跟超長根本無法站立的設計,從這可能多少可以看出一點他的設計美學。

那秀非常精彩,充滿了戀物癖意味,但同時又是高雅的性感,看完以後我想在場的很多女性觀眾第二天應該會直奔他的專賣店吧(而且痛不痛至少從瘋馬秀女郎的臉上或腳上,其實看不出有痛苦或瘀青的痕跡,當然可能是專業和很多遮瑕膏的幫助,或者其實也沒那麼不舒服,都可以穿來表演的鞋了,會有多痛苦?)。

高跟鞋從來不是為了舒適,但究竟大家願意為美觀犧牲多少舒適(或你覺得這樣的樣子算不算美觀),則端看每個人尺度。 其實,我也聽過很多人說這牌子的鞋好穿多好穿,讓我想到,另一位知名設計師說,不管穿起來感覺怎麼樣,其實只要穿的人自己覺得美,她都會說好穿。

圖片來自net-a-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