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常聽到"穿出自己的風格"這句充滿了正面意味,但其實是說了等於沒說的陳腔濫調(而且這句話在有關時尚的討論裡根本就是百搭萬用,不管問什麼,答"要穿出自己的風格"就好像時尚智者了)。
其浮濫的程度近於"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啊要不然你種瓜是想要得什麼?種匏仔生菜瓜也還都是瓜類啊。)
這句話本身一點錯也沒有,其實,就算一樣的衣服穿在每個人身上本來也都會呈現不同的效果,碧玉當年在奧斯卡穿這件天鵝裝大概全世界就屬她最有自己的風格了,不過劣評如潮(應該不是如潮,是如海嘯了。)
按照"穿出自己的風格"這種邏輯,碧玉根本應該直接當選時尚女王才對(我個人也覺得她是,因為她就是那種會穿著天鵝裝出現在大庭廣眾下的女人啊)。
這句話約莫是是叫大家不要盲從於流行或迷信名牌之類,可是搞不好人家自己的風格就是流行什麼穿什麼啊,搞不好人家的風格就是從頭到腳穿同一個牌子啊,其實每個人只要有穿衣服(甚至不穿衣服也是)。都是在穿出自己的風格,身為一個個體,就算是從頭到腳照抄店裡或雜誌上的搭配,也得買的人自己選擇要抄哪一套才行。
會成為陳腔濫調當然是因為這句話大家都同意,"穿出自己的風格"很對,但是講出這種話,跟在調解委員會裡對因為爭產把對方打得頭破血流的兄弟說"家和萬事興"的效果差不多,說的明白一點,就是"這種廢話誰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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