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model擺的pose跟表情加上這衣服好適合說"老闆我不要辣"啊。)
2012春夏的早春服裝裡,最讓我傻眼的莫過於睡衣這個趨勢,在看那些服裝秀的時候我都假裝視而不見(或想說,在家裡穿名牌睡衣很有趣啊),但很多媒體作整理的時候都把這列為一個應該配上鞋子和包包走出門的造型,則徹底的荒謬。
我認為真的穿睡衣出門,只因為那是一個"流行趨勢"之類,正是所謂時尚受害者的表現,(如果是為了舒適或表示你放棄人生倒沒有關係啦),上面這套LV的圖案很好看,顏色很好看,但我覺得真有錢買的話,還是在家裡穿比較好,手上還拿個安全帽,除了半夜去買鹹酥雞以外,這造型出現在哪裡都不合理(好啦,你要買滷味也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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