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0日 星期五

作者

我一直覺得作者有兩種(不是斯斯喔)(冰爆)

一樣都是寫自己的事,但一種是你不知道他其實在想什麼的,比如張愛玲,她極少在她的書裡談過真正私生活的事(最後還一個人默默的死掉),另一種是掏心掏肺把心裡幽微細緻有時候甚至骯髒下流的世界向大家展示的,像柳美里.

這兩位都是我很喜歡的作家,張愛玲不必說,我讀柳美里的"魂""命""生"還哭了.(不過我哭點之低常遭友人的訕笑,我連看小豬趕羊的電影最後評審給牠滿分都坐在電視前啜泣.)

維持神秘固然是作者的一種姿態,所謂的"大膽暴露自己"也不見得有多誠實,因為有些作者就是很難抗拒在暴露自己的裸體的同時,又想把自己的裸體暴露得比實際上好看.

我嘛,我只是覺得有無數的話想說,在這裡寫的這些東西大部分本來都是我內心的os,像張愛玲說的"還是隨時隨地把自己的事寫點出來,免得壓抑過甚,到年老的時候,一發不可復制,一定比誰都嘮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