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2日 星期二

samantha thavasa


所謂國之將亡,必有妖孽,(也太誇張了吧)我本來以為ADMJ已經是無腦傻妹包的第一把交椅了,想不到還有個samantha thavasa,(而且到底Samantha Thavasa是哪位啊?)由此可見傻妹的數量多到可以撐起這麼廣大的市場.

這兩個牌子充分的代表了一種女生,借用有人在留言裡提到的,那種穿著"Shiny, tiny and short make you look fucking cheap"的女生,甜是加了糖精的甜的她們最適合的包包就是這兩個牌子.

這兩個牌子俗,但是並不俗的有趣,貴,但是並不貴的有質感,想要可愛,但是可愛的有風塵味,trendy but not chic,高價但不高級.

要用一個英文字來形容這牌子的主顧客形象,那就是"BIMBO",要用一個英文字來形容這牌子的產品,那就是"CHEAP",上面那張圖片如果不說是畢昂絲和她妹妹,倒比較像是慾望城市裡有一集Samantha新家樓下的變性流鶯(們).(而且碧昂絲是拿了超高代言費才這樣做的,沒拿錢卻把自己搞成這樣的一般人到底是為了什麼?)

說也奇怪,(尤其是日本是一個出產了這麼多重要設計大師的國家)這兩個日本牌子卻常常都只是抄襲一些其他品牌的款式,然後把那些款式白痴化,傻妹化,閃亮亮化,俗氣化,(圓圈型的五金改成愛心型的五金,鎖頭改成愛心型的鎖頭,然後一切都金閃閃不然就做成粉紅色漆皮鑲上水鑽之類)然後以便宜點的價格(事實上,我覺得還太貴了呢)來給人"好划算喔!"的感覺(其實根本就不划算).

要說這兩個品牌是playful的流行品牌也不是,因為如果是這樣定位的品牌,其實那樣的價格太貴了.我並不反對偶而亮閃閃無腦一下,但是我反對花那麼多錢去為了亮閃閃無腦一下.如果一樣東西看起來cheap,那價錢也該cheap.

我個人覺得,真的Chanel,真的Hermes,甚至真的Luella帶來的滿足感,絕對比什麼ADMJ或samantha thavasa要來的大,尤其是,如果你少買幾個長的"也很像"的這種東西,就可以買到一個真正的classic時,我真的不覺得有買這兩個牌子的必要.

圖片來自samantha thava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