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7日 星期五
名人WTF之癢
Jolin這造型真是讓人越看身上越癢起來,袖子是蝴蝶,I get it,但是那些胸前排成嘴巴形狀的紅的黑的小突起讓人想起蚊蟲咬傷,燙傷水泡,青春痘或麻疹到底是為了什麼?
至於下半身短褲上的小突起們...我不想談。(還有兩邊特大的半圓是啥?隨身帶著兩個饅頭或紅龜粿怕餓嗎?)
(還有這pose是啥?"不能抓,一定要忍住不能抓,把手舉高,對,不能抓,要忍耐。"嗎?)
圖片來自百度,感謝留言提供
買不買小團圓
讀了張小虹教授的評論,說她不買不讀不評"小團圓",我是很同意她的,事實上,我自己一看到這書要出版的消息,第一個反應也是這樣"皇冠出版社太壞了,這書絕對不能買。"尤其是,皇冠出版社前科累累,本來就沒辦法令人完全信任。(不過說是說,我自己還不是一出新的就乖乖去買。)
最後我還是(又)軟弱了,讀了幾頁以後,我完全忘記皇冠出版社有沒有尊重她的遺願這件事(還簡直想感謝起人家來),要是我,也一定會讓這本書出版,不只為了張迷(事實上"服務讀者"本來也就是為名為利的漂亮話,因為讀者就是掏錢買書的顧客啊。),絕對也是不甘心放棄一本很有機會大賣的書,同時,這本書不出版的確是像我這種讀者的損失。
堅持不買不讀不評很有道理,我受不了誘惑去買小團圓理應受到良心的譴責,但是在這件事上面,我錯得心甘情願。
(一定要多說句閒話的話,我覺得封面太醜,而且仔細看不像是牡丹,是彩色高麗菜的感覺。)
然後還有一件不大重要的事,我趁買小團圓,順便也買了張愛玲全集裡幾本被我不知道弄到哪裡去的書,但是居然排起來不一樣大,海上花開海上花落兩本排起來高度大概差有一公分,其他本高度參差不齊的也多,雖然是小事,但是一個套書居然不一樣高,讓我有點...不舒服。(好啦,這就是所謂的吹毛求疵啦,我知道。)
最後我還是(又)軟弱了,讀了幾頁以後,我完全忘記皇冠出版社有沒有尊重她的遺願這件事(還簡直想感謝起人家來),要是我,也一定會讓這本書出版,不只為了張迷(事實上"服務讀者"本來也就是為名為利的漂亮話,因為讀者就是掏錢買書的顧客啊。),絕對也是不甘心放棄一本很有機會大賣的書,同時,這本書不出版的確是像我這種讀者的損失。
堅持不買不讀不評很有道理,我受不了誘惑去買小團圓理應受到良心的譴責,但是在這件事上面,我錯得心甘情願。
(一定要多說句閒話的話,我覺得封面太醜,而且仔細看不像是牡丹,是彩色高麗菜的感覺。)
然後還有一件不大重要的事,我趁買小團圓,順便也買了張愛玲全集裡幾本被我不知道弄到哪裡去的書,但是居然排起來不一樣大,海上花開海上花落兩本排起來高度大概差有一公分,其他本高度參差不齊的也多,雖然是小事,但是一個套書居然不一樣高,讓我有點...不舒服。(好啦,這就是所謂的吹毛求疵啦,我知道。)
小團圓
除了張愛玲自己取這書名時所賦予它的意義以外,我倒覺得"小團圓"這本書也是她自己作品的團圓,前言裡說的,"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她的人生為這本書提供了最細密的質地,但這畢竟是小說,所以如果就此覺得她的人生或戀愛真的實情如此,我想倒也不是。
只是,當我讀到她說書中的女主角,"她愛他們。他們不干涉她,只靜靜的躺在她血液裡,在她死的時候再死一次",不知怎的忽然有點想哭,這句話跟她"對照記"裡有句話幾乎一模一樣,這感觸就像她的另一篇文章"華麗緣"裡,說到真的陽光照在戲台上的那種畫面(而這場景也出現在後文裡),在這本小說裡看到張愛玲本人的一點一滴出現在這裡那裡,那種真實與虛構的對照參雜,不知道為什麼特別讓我震動。
形容好而稀有的東西常常說鳳毛麟角。而這小說不只是張愛玲的一鱗半爪。讀"小團圓"的時候,像是真的那鳳那麟就在一扇古窗花的後面,窗花本身就已經巧奪天工,但目光總是追隨在背後透出來未見全貌卻異彩閃爍的鳳與麟身上。
圖片來自博客來
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
舊文重發:自己的文章
(最近其實不用別人說,我自己也覺得有點無精打采,這篇文章我寫了很久,三更半夜時也貼出來過幾次,現在看很符合我的心情,就再拿出來。)
自己回頭看看以前的文章會發現,有時候就是有靈光一閃的剎那讓文章變得有趣(比如那篇gucci的五個包包,我一開始沒打算要這樣寫的),然而,在硬撐的時候其實也多得很(寫完以後也都千真萬確的知道自己在硬撐)。在每週結束的時刻,我都會自己給這週打個分數,也沒有要求進步的意思,只是看看自己寫得怎麼樣。
我一向生性疏懶意志不堅,每天去7-11買東西但集點卡從沒集滿過不說,小時候學音樂,學畫畫,甚至補習數學,都是上了一陣子就發懶然後不肯再去(而我媽居然也老是"你不想去就算了"從沒強迫我過)。最有耐心做的正事是閱讀,時尚和藝術是我的興趣(對興趣當然不必考慮耐不耐心的問題),而對這些到現在我都還覺得自己只是個目眩神迷的門外漢。
這個blog是對自己的挑戰,挑戰我的耐力(我跟自己約定是每天至少一篇,當然不守約定的時候也有),在寫著寫著的時候,有時候Fab/WTF之神會忽然顯靈,回過頭去看過去這段時間的文章,有些,不是我自誇,還真的好有趣咧,要是沒寫下來多可惜。結論是燒香要每天燒,總有一天會請來眾神就對了(不是吧)。
從這些文章裡,我充分的了解到(或更加確定)很多時候我自相矛盾、感情用事、為反對而反對、為贊成而贊成,我也很想徹頭徹尾的做一個前後一致從一而終完全理性客觀合邏輯總是可以四角俱全講出一番完美道理的人,只是我不是,我有很多問題,我有很多解釋,我有很多想法,但是我沒有答案。(講了這麼長一串,是有人頒獎給我嗎?就算有,大約在講到小時候學才藝半途而廢的故事時鐘聲就該響了吧。)
(現在回頭看,沒話找話說跟不吐不快真的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也許沒那麼誠心的時候,就算燒香也不會請來眾神吧,我決定還是寫得當心一點,沒話要說就...別說了吧。)
自己回頭看看以前的文章會發現,有時候就是有靈光一閃的剎那讓文章變得有趣(比如那篇gucci的五個包包,我一開始沒打算要這樣寫的),然而,在硬撐的時候其實也多得很(寫完以後也都千真萬確的知道自己在硬撐)。在每週結束的時刻,我都會自己給這週打個分數,也沒有要求進步的意思,只是看看自己寫得怎麼樣。
我一向生性疏懶意志不堅,每天去7-11買東西但集點卡從沒集滿過不說,小時候學音樂,學畫畫,甚至補習數學,都是上了一陣子就發懶然後不肯再去(而我媽居然也老是"你不想去就算了"從沒強迫我過)。最有耐心做的正事是閱讀,時尚和藝術是我的興趣(對興趣當然不必考慮耐不耐心的問題),而對這些到現在我都還覺得自己只是個目眩神迷的門外漢。
這個blog是對自己的挑戰,挑戰我的耐力(我跟自己約定是每天至少一篇,當然不守約定的時候也有),在寫著寫著的時候,有時候Fab/WTF之神會忽然顯靈,回過頭去看過去這段時間的文章,有些,不是我自誇,還真的好有趣咧,要是沒寫下來多可惜。結論是燒香要每天燒,總有一天會請來眾神就對了(不是吧)。
從這些文章裡,我充分的了解到(或更加確定)很多時候我自相矛盾、感情用事、為反對而反對、為贊成而贊成,我也很想徹頭徹尾的做一個前後一致從一而終完全理性客觀合邏輯總是可以四角俱全講出一番完美道理的人,只是我不是,我有很多問題,我有很多解釋,我有很多想法,但是我沒有答案。(講了這麼長一串,是有人頒獎給我嗎?就算有,大約在講到小時候學才藝半途而廢的故事時鐘聲就該響了吧。)
(現在回頭看,沒話找話說跟不吐不快真的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也許沒那麼誠心的時候,就算燒香也不會請來眾神吧,我決定還是寫得當心一點,沒話要說就...別說了吧。)
到底是哪個方向
一看到Jolin推出新專輯的宣傳照,就覺得這張照片,(準備好了嗎)...很有型。粉紅色的緞面馬甲搭配T恤和短褲讓她顯得很嬌嫩,因為這個pose,所以那些帶子也很合邏輯,唯一怪怪的地方是鞋子,跟這個輕盈的pose和造型搭起來顯得笨重,但是我也想不出這種垂吊在半空中的pose要搭什麼鞋(畢竟Tinkerbell她本人是光腳的,如果我沒記錯)
(不過,以這pose看來,如果有人把這張照片合成成有人飛踢(或龜派氣功/隔山打牛)她效果一定很驚人。)
然後,昨天留言版裡有人提供的上面這張百度的照片,和下面自由時報登的照片,到底哪個方向才是對的?(我覺得上圖那個方向比較好看,畢竟以骨盆為中心上昇很不合邏輯,但是下圖應該是原本她吊鋼絲呈現的狀態。)
我很喜歡那張她影子是蝴蝶的照片,但是特寫不知怎麼的有股低俗勁兒,我想是有色隱形眼鏡讓整個造型過火掉了,一整個有種台妹拍藝術照的味道(希望她下一波發的宣傳照不要是穿和服的,不然我會笑死。)
2009年2月24日 星期二
久病成良醫
好像不只一次看到有人留言,屢次質疑我本人的穿著品味到底怎樣,我決定要回答一下。
非正面的回答是,不必得諾貝爾文學獎也可以寫書評,不必得奧斯卡也可以寫影評,不必是阿基師也可以寫食評,只要沒瞎(不對,即使視覺不行,用觸摸的也可以),誰都可以對所謂的時尚發表意見。說到時尚這個詞,不過就是身上穿的,幹嘛發明一個堂皇的詞來稱呼?因為跟這詞本身一樣,"時尚"其實就是讓(人或物的)本質看起來比實際上的更這樣那樣的一種玩意。
正面的回答是天曉得如果我是奧黛麗赫本或Kate Moss,對於打扮的好不好看這種事我根本不會有這麼多話好說,因為她們都是天生非常有品味的人(當然,另外的原因是奧黛麗赫本太善良,Kate Moss則可能清醒的時間不夠多。),優游在水裡的魚不會想到缺水的問題,在山上的人比較不容易感受到空氣汙染的嚴重性,就因為我一身俗骨,所以才對於俗氣、怪異和不協調特別敏感。
我從不覺得自己會穿衣服,我每天要選擇出門穿的衣服都會經歷猶豫,掙扎,困惑,我會裸體蹲在更衣室裡的鏡子前面,我會在服裝店裡(很小聲的)自言自語這真的好看嗎?這真的適合我嗎?我真的是這種人嗎?這真的是為了我做的嗎?我要走上這條路嗎?我會出了門以後因為覺得穿得不對而渾身不自在,就是因為我每天充滿了自我懷疑,我了解那種猶豫,那種不安,那種尷尬,那種可笑,那種"唉呀糟糕了"的感覺,我才會有這麼多意見。
如果有機會在候診室旁聽歐巴桑的閒聊,她們對於膝關節損傷、胃潰瘍或失眠都是很有看法的。
非正面的回答是,不必得諾貝爾文學獎也可以寫書評,不必得奧斯卡也可以寫影評,不必是阿基師也可以寫食評,只要沒瞎(不對,即使視覺不行,用觸摸的也可以),誰都可以對所謂的時尚發表意見。說到時尚這個詞,不過就是身上穿的,幹嘛發明一個堂皇的詞來稱呼?因為跟這詞本身一樣,"時尚"其實就是讓(人或物的)本質看起來比實際上的更這樣那樣的一種玩意。
正面的回答是天曉得如果我是奧黛麗赫本或Kate Moss,對於打扮的好不好看這種事我根本不會有這麼多話好說,因為她們都是天生非常有品味的人(當然,另外的原因是奧黛麗赫本太善良,Kate Moss則可能清醒的時間不夠多。),優游在水裡的魚不會想到缺水的問題,在山上的人比較不容易感受到空氣汙染的嚴重性,就因為我一身俗骨,所以才對於俗氣、怪異和不協調特別敏感。
我從不覺得自己會穿衣服,我每天要選擇出門穿的衣服都會經歷猶豫,掙扎,困惑,我會裸體蹲在更衣室裡的鏡子前面,我會在服裝店裡(很小聲的)自言自語這真的好看嗎?這真的適合我嗎?我真的是這種人嗎?這真的是為了我做的嗎?我要走上這條路嗎?我會出了門以後因為覺得穿得不對而渾身不自在,就是因為我每天充滿了自我懷疑,我了解那種猶豫,那種不安,那種尷尬,那種可笑,那種"唉呀糟糕了"的感覺,我才會有這麼多意見。
如果有機會在候診室旁聽歐巴桑的閒聊,她們對於膝關節損傷、胃潰瘍或失眠都是很有看法的。
2009年2月23日 星期一
2009 Oscar
在看這些紅地毯的照片的時候,心想不知道會不會有哪個白痴新聞台說"今年的奧斯卡紅地毯星光閃耀,絲毫嗅不到經濟不景氣的氣息"(不過這話本來就是放屁,誰要在紅地毯上聞到不景氣的氣息啊?),許多女明星選擇更加夢幻繽紛的服裝,保守安全的黑色合身禮服比例大為降低,今年看到更多色彩和華麗的細節。
恭喜Kate Winslet榮獲最佳女主角獎,但是,我一看到這件衣服,心裡想的是"如果老娘今晚要拿奧斯卡,絕不會穿這個上台。"(事實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她的髮型很恰到好處,但是這衣服拖一片掛一片,旁邊還有蚊帳一條,這可能是一個大膽的時尚選擇,但第一,大膽的時尚選擇不適合她,第二,奧斯卡這種東西又不是常常拿,以後播回顧紀錄的時候,大家永遠都會記得妳的胸部看起來不大對稱,是一件不可不慎的事。
Penelope Cruz身上的Vintage Balmine豪華又夢幻(可是上身有點太小),那些精緻的細節讓這件衣服真的很有骨董衣的味道,除了有一點(只有一點嗎?)新娘的味道以外,我覺得這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再怎麼樣也比去年的胸毛裝好。)
說到新娘的味道,Miley Cyrus看起來像是一個結婚蛋糕,不只是結婚蛋糕,還是有過多裝飾,灑上銀粉的結婚蛋糕,(或者是那種很俗氣的聖誕樹型蠟燭),最神奇的是她的衣服看起來又硬又脆,好像碰一下就會咖的一聲折斷那種感覺。
我很喜歡Natalie Portman禮服的顏色,這種色彩也真的不是人人都能穿,但是上半身的設計,就像有人在上一篇留言裡提到的,不知道為什麼有種臉部的感覺(莫非是她要在會後的Party驚人的表演她苦練多時的肚皮舞或肚臍抽菸絕技?應該是不可能啦。)
Angelina Jolie今天看起來非常美,她的耳環那種飽滿鮮麗的綠色令人印象深刻,但是我覺得她最近好像在經歷一個黑色時期,出席很多場合都穿得一身鴉鴉烏,像她這樣充滿了個性又美麗的女人,穿著這樣一套無聊的黑色合身禮服不是不美,只是有點可惜了。
相比之下Frieda Pinto這件禮服就有趣得多,那種漂亮的藍和刺繡,微微的有點印度寶萊塢風情(或是是因為穿的人的關係?),這是一個非常搶眼出色的選擇。
經歷之前的婚禮會場布置和特大蝴蝶結,Anne Hathaway終於對了(當然,Armani對走紅地毯的女明星來說,通常都是避風港。),閃閃發亮的白色無袖禮服,有著有趣的珠飾細節,讓人不禁想稱讚她一句老梗"小女孩長大了"(真夠老梗),我認為她今天的選擇是在證明她正打算走上"認真的女演員"之路。
Beyonce,則不知道在搞什麼,打扮成一個黑底金花的花瓶,這件衣服的曲線已經超越了凹凸有致的範圍,進入了驚濤駭浪的世界,上面的花色則有一種澎派的俗氣感,感覺很像假豪宅裝潢裡會出現的沙發布,之前她嚐試過很多前衛設計師的作品,這次在奧斯卡典禮上卻俗氣現身,令人有一種穿越時光隧道的感覺。
入圍最佳女配角的Melissa Leo則完全是穿越時光隧道,如果把這張照片放在Oscar 1983的相片集裡,搞不好大家也不會發現哪裡不對,從髮型到服裝,我敢說句,連鄉下的婚紗店都不一定租的到,但是我們一定要稱許她把頭髮染成跟禮服一樣顏色的用心(但是這用心白費了。)
update:她是入圍女主角!我錯了。
我一向喜歡Jennifer Aniston,她老是一身黑,這次漂亮的珠飾白色禮服感覺愉悅多了(所謂的,人逢喜事精神爽嗎),雖然不算新鮮(而且今年穿這種露肩合身線條的人好多),但是最終說來,看起來容光煥發最重要。
Amanda Seyfried不知道看上這衣服哪一點,硬梆梆的大蝴蝶結,胸前捲下來一塊,裙擺的交叉都顯得很俗氣,如果不看衣服,她非常漂亮,但是,這衣服糟糕掉了,整個像是一個大花束,而且以這包花的方式來看,我想裡面應該是劍蘭,玫瑰花和滿天星。
Taraji P. Henson這套白色禮服我覺得效果很好,是的,硬要囉嗦是可以扯到木乃伊繃帶上頭,但是我覺得這件衣服略帶不規則的荷葉邊設計很適合她,項鍊也很漂亮。
至於Amy Adams,我覺得這套衣服有種莫名其妙的感覺,裡面是繃帶,外面是窗簾,脖子上還帶著一片色彩繽紛的健康步道,清爽的髮型和化妝很適合她,但是頸部以下?NO。
第一眼看到Sarah Jessica Parker這套禮服我真的很被吸引,閃閃發亮的上半身(但是太緊了,緊到爆乳,真不知她是怎麼撐過來的)和輕飄飄的蓬裙,Dior真的很會做這種夢幻禮服,那個一點點淡淡薄荷綠的色彩也很迷人。
但是,後來跟(感覺上像是同系列的)Marion Cotillard 一比,SJP那件氣勢就弱了(唉),Marion Cotillard身上這套黑色刺繡亮片搭配後面還拖很長的薄紗裙子,這種火力全開的夢幻豪華,然後在薄紗裡還不時閃現一點肌膚,我非常喜歡。
我本來打算要不喜歡Meryl Streep的禮服,那種舊抹布的灰,胸口的皺摺也有點擾人,但是她看起來容光煥發,而且,她那種"老娘就是歐巴桑,而且我很驕傲"的態度,坦然到她可以正大光明的穿著抹布出現在全世界觀眾的面前。
Marissa Tomei以一種豁出去的態度這件Versace,超長的裙擺,繁複的摺飾,整個是在大喊"看我這裡!",其實她多年來都默默的散發出配角的氣息,選擇這套禮服頗有一吐怨氣的味道。(但,其實裙擺略似颱風天過後的百葉窗。)
Heidi Klum(到底為什麼每次都有她)一整個戴了太多珠寶,簡直像是路邊擺攤賣飾品的小妹一樣,這套衣服有很別致的結構,本身就非常強烈,實在不需要戴上成堆成串的珠寶來模糊焦點(不只模糊了服裝的結構,也模糊了她本身的美貌。)
本日最奇怪的應該是Jessica Biel,她的服裝讓人無法理解想要表達什麼,前面那塊非常大的布到底是為了什麼?我想奧斯卡的晚宴上應該有提供餐巾才對,就算想自己帶,也可以塞在皮包裡,不需要把這麼一大塊不合比例,看不出目的在哪,也毫不別緻的白布縫在胸前。
做為本篇唯一的男性代表,(其他人都穿差不多,沒啥好談),Mickey Rourke的衣服穿在...Johnny Depp身上可能還可以接受,但是他這戴著墨鏡的照片,只讓人覺得謝賢進軍好萊塢而已。
從另一方面來說,Tilda Swinton米色上衣和黑色長裙穿在她身上非常時髦,(喂,Kate Winslet,所謂"大膽的時尚選擇"是留給她的。)最令我驚訝的是她今天的大紅色口紅,讓她顯得,怎麼說呢...很有人味。
圖片來自oscar.com、the cut、style.com
恭喜Kate Winslet榮獲最佳女主角獎,但是,我一看到這件衣服,心裡想的是"如果老娘今晚要拿奧斯卡,絕不會穿這個上台。"(事實上,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她的髮型很恰到好處,但是這衣服拖一片掛一片,旁邊還有蚊帳一條,這可能是一個大膽的時尚選擇,但第一,大膽的時尚選擇不適合她,第二,奧斯卡這種東西又不是常常拿,以後播回顧紀錄的時候,大家永遠都會記得妳的胸部看起來不大對稱,是一件不可不慎的事。
Penelope Cruz身上的Vintage Balmine豪華又夢幻(可是上身有點太小),那些精緻的細節讓這件衣服真的很有骨董衣的味道,除了有一點(只有一點嗎?)新娘的味道以外,我覺得這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再怎麼樣也比去年的胸毛裝好。)
說到新娘的味道,Miley Cyrus看起來像是一個結婚蛋糕,不只是結婚蛋糕,還是有過多裝飾,灑上銀粉的結婚蛋糕,(或者是那種很俗氣的聖誕樹型蠟燭),最神奇的是她的衣服看起來又硬又脆,好像碰一下就會咖的一聲折斷那種感覺。
我很喜歡Natalie Portman禮服的顏色,這種色彩也真的不是人人都能穿,但是上半身的設計,就像有人在上一篇留言裡提到的,不知道為什麼有種臉部的感覺(莫非是她要在會後的Party驚人的表演她苦練多時的肚皮舞或肚臍抽菸絕技?應該是不可能啦。)
Angelina Jolie今天看起來非常美,她的耳環那種飽滿鮮麗的綠色令人印象深刻,但是我覺得她最近好像在經歷一個黑色時期,出席很多場合都穿得一身鴉鴉烏,像她這樣充滿了個性又美麗的女人,穿著這樣一套無聊的黑色合身禮服不是不美,只是有點可惜了。
相比之下Frieda Pinto這件禮服就有趣得多,那種漂亮的藍和刺繡,微微的有點印度寶萊塢風情(或是是因為穿的人的關係?),這是一個非常搶眼出色的選擇。
經歷之前的婚禮會場布置和特大蝴蝶結,Anne Hathaway終於對了(當然,Armani對走紅地毯的女明星來說,通常都是避風港。),閃閃發亮的白色無袖禮服,有著有趣的珠飾細節,讓人不禁想稱讚她一句老梗"小女孩長大了"(真夠老梗),我認為她今天的選擇是在證明她正打算走上"認真的女演員"之路。
Beyonce,則不知道在搞什麼,打扮成一個黑底金花的花瓶,這件衣服的曲線已經超越了凹凸有致的範圍,進入了驚濤駭浪的世界,上面的花色則有一種澎派的俗氣感,感覺很像假豪宅裝潢裡會出現的沙發布,之前她嚐試過很多前衛設計師的作品,這次在奧斯卡典禮上卻俗氣現身,令人有一種穿越時光隧道的感覺。
入圍最佳女配角的Melissa Leo則完全是穿越時光隧道,如果把這張照片放在Oscar 1983的相片集裡,搞不好大家也不會發現哪裡不對,從髮型到服裝,我敢說句,連鄉下的婚紗店都不一定租的到,但是我們一定要稱許她把頭髮染成跟禮服一樣顏色的用心(但是這用心白費了。)
update:她是入圍女主角!我錯了。
我一向喜歡Jennifer Aniston,她老是一身黑,這次漂亮的珠飾白色禮服感覺愉悅多了(所謂的,人逢喜事精神爽嗎),雖然不算新鮮(而且今年穿這種露肩合身線條的人好多),但是最終說來,看起來容光煥發最重要。
Amanda Seyfried不知道看上這衣服哪一點,硬梆梆的大蝴蝶結,胸前捲下來一塊,裙擺的交叉都顯得很俗氣,如果不看衣服,她非常漂亮,但是,這衣服糟糕掉了,整個像是一個大花束,而且以這包花的方式來看,我想裡面應該是劍蘭,玫瑰花和滿天星。
Taraji P. Henson這套白色禮服我覺得效果很好,是的,硬要囉嗦是可以扯到木乃伊繃帶上頭,但是我覺得這件衣服略帶不規則的荷葉邊設計很適合她,項鍊也很漂亮。
至於Amy Adams,我覺得這套衣服有種莫名其妙的感覺,裡面是繃帶,外面是窗簾,脖子上還帶著一片色彩繽紛的健康步道,清爽的髮型和化妝很適合她,但是頸部以下?NO。
第一眼看到Sarah Jessica Parker這套禮服我真的很被吸引,閃閃發亮的上半身(但是太緊了,緊到爆乳,真不知她是怎麼撐過來的)和輕飄飄的蓬裙,Dior真的很會做這種夢幻禮服,那個一點點淡淡薄荷綠的色彩也很迷人。
但是,後來跟(感覺上像是同系列的)Marion Cotillard 一比,SJP那件氣勢就弱了(唉),Marion Cotillard身上這套黑色刺繡亮片搭配後面還拖很長的薄紗裙子,這種火力全開的夢幻豪華,然後在薄紗裡還不時閃現一點肌膚,我非常喜歡。
我本來打算要不喜歡Meryl Streep的禮服,那種舊抹布的灰,胸口的皺摺也有點擾人,但是她看起來容光煥發,而且,她那種"老娘就是歐巴桑,而且我很驕傲"的態度,坦然到她可以正大光明的穿著抹布出現在全世界觀眾的面前。
Marissa Tomei以一種豁出去的態度這件Versace,超長的裙擺,繁複的摺飾,整個是在大喊"看我這裡!",其實她多年來都默默的散發出配角的氣息,選擇這套禮服頗有一吐怨氣的味道。(但,其實裙擺略似颱風天過後的百葉窗。)
Heidi Klum(到底為什麼每次都有她)一整個戴了太多珠寶,簡直像是路邊擺攤賣飾品的小妹一樣,這套衣服有很別致的結構,本身就非常強烈,實在不需要戴上成堆成串的珠寶來模糊焦點(不只模糊了服裝的結構,也模糊了她本身的美貌。)
本日最奇怪的應該是Jessica Biel,她的服裝讓人無法理解想要表達什麼,前面那塊非常大的布到底是為了什麼?我想奧斯卡的晚宴上應該有提供餐巾才對,就算想自己帶,也可以塞在皮包裡,不需要把這麼一大塊不合比例,看不出目的在哪,也毫不別緻的白布縫在胸前。
做為本篇唯一的男性代表,(其他人都穿差不多,沒啥好談),Mickey Rourke的衣服穿在...Johnny Depp身上可能還可以接受,但是他這戴著墨鏡的照片,只讓人覺得謝賢進軍好萊塢而已。
從另一方面來說,Tilda Swinton米色上衣和黑色長裙穿在她身上非常時髦,(喂,Kate Winslet,所謂"大膽的時尚選擇"是留給她的。)最令我驚訝的是她今天的大紅色口紅,讓她顯得,怎麼說呢...很有人味。
圖片來自oscar.com、the cut、style.com
2009年2月18日 星期三
名人WTF之這不是hello kitty
名牌WTF之你開什麼玩笑
Fab or WTF之觀光
2009年2月16日 星期一
名牌WTF之小強的夏天
名牌WTF之樟腦丸味
2009年2月13日 星期五
Fab or WTF之毛帽
2009年2月11日 星期三
名人WTF之蹄
自己的風格
很常聽到"穿出自己的風格"這句充滿了正面意味,但其實是說了等於沒說的陳腔濫調(而且這句話在有關時尚的討論裡根本就是百搭萬用,不管問什麼,答"要穿出自己的風格"就好像時尚智者了)。
其浮濫的程度近於"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啊要不然你種瓜是想要得什麼?種匏仔生菜瓜也還都是瓜類啊。)
這句話本身一點錯也沒有,其實,就算一樣的衣服穿在每個人身上本來也都會呈現不同的效果,碧玉當年在奧斯卡穿這件天鵝裝大概全世界就屬她最有自己的風格了,不過劣評如潮(應該不是如潮,是如海嘯了。)
按照"穿出自己的風格"這種邏輯,碧玉根本應該直接當選時尚女王才對(我個人也覺得她是,因為她就是那種會穿著天鵝裝出現在大庭廣眾下的女人啊)。
這句話約莫是是叫大家不要盲從於流行或迷信名牌之類,可是搞不好人家自己的風格就是流行什麼穿什麼啊,搞不好人家的風格就是從頭到腳穿同一個牌子啊,其實每個人只要有穿衣服(甚至不穿衣服也是)。都是在穿出自己的風格,身為一個個體,就算是從頭到腳照抄店裡或雜誌上的搭配,也得買的人自己選擇要抄哪一套才行。
會成為陳腔濫調當然是因為這句話大家都同意,"穿出自己的風格"很對,但是講出這種話,跟在調解委員會裡對因為爭產把對方打得頭破血流的兄弟說"家和萬事興"的效果差不多,說的明白一點,就是"這種廢話誰不知道"。
圖片來自style.com
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
2009/10秋冬男裝配件之一
2009年2月7日 星期六
賣魚婦激似林青霞
這張照片應該要配上底下這段文章:
"根據民眾指出,有一位固定送海產到知名火鍋店的太太有張超級明星臉,讓我們帶您來一探究竟。民眾:"對啊,我第一次看到也嚇一跳,想說(笑)怎麼那麼像"
原來這位今年約莫五十歲的魚販長得非常像華人影劇圈的巨星林青霞,她也因此得到"東方不敗"這個綽號。可別看她有張明星臉,捲起袖子,剖龍蝦刮魚鱗她都可是一等一呢!"(刮魚鱗)啊,我只是賣魚的,什麼林青霞都是人家在說的啦。"
下次上菜市場,可別忘了留意這位超級明星臉是不是就在你的身邊。"
只是令人震驚的,這真的是林青霞本人,難道這家火鍋店是要自己現撈魚獲來煮她才穿成這樣去嗎?(不只膠鞋還連找零錢的腰包都齊備,看來她復出之作搞不好不是"永遠的尹雪艷"而是要大膽挑戰演出真正的傳統市場阿桑也不一定。)
圖片來自蘋果日報
(噢,還有,只有林青霞才會讓我週六也更新,她可是我最喜歡的女明星之一啊。)
2009年2月6日 星期五
名牌WTF之是啥
2009年2月5日 星期四
名牌WTF之鄉土激情
2009年2月4日 星期三
網友
偶然在電視或報紙上看到"網友"這個詞,其實我心裡覺得那是跟我無關的,因為在這些媒體裡提起"網友"老是用一種很疏離的口吻,像是在說另一個世界裡的某些人,其口吻略近於左派說"資本家",良家婦女說"那些不正經的女人"。
後來我才發現,我也是"網友"。
仔細想想這詞應該是說"有在使用網路的朋友"(當然這個朋友跟阿妹說的"台下的朋友"比較類似,應該不是"我倆是一生的朋友"那種朋友。)
從什麼時候"網友"變成一種泛稱的呢?製作這些新聞的記者,本身也是上網來取得這些資料的,所以其實記者自己也是"網友",難道記者播的"網友指出"其實是記者自己想說的話嗎?(從有些新聞看來,我一直覺得也不無可能。)
超級星光大道做過一集"對網友說的話"之類,我倒是很想知道如果題目改成"對觀眾說的話",有些參賽者是不是還會那樣應對,或選擇那些歌,因為在網路上的意見,以前也會在家裡電視前說,現在只是多了一個地方可以讓你看到罷了。
這個時代媒體和觀眾關係最巨大的改變是位置的轉換,在美術館看過一件作品,一只肥皂箱上架著螢幕,播放著藝術家蒐集來許多人自拍上傳youtube的影片,我看出來的意義是說,在現在這個時代,每個人都有機會站上一只肥皂箱,(其實我自己現站著一個。)
我想在理解"網友"這個詞上面,很多人都把焦點放在肥皂箱身上,忘了其實最重要的是上面站著一個人。
後來我才發現,我也是"網友"。
仔細想想這詞應該是說"有在使用網路的朋友"(當然這個朋友跟阿妹說的"台下的朋友"比較類似,應該不是"我倆是一生的朋友"那種朋友。)
從什麼時候"網友"變成一種泛稱的呢?製作這些新聞的記者,本身也是上網來取得這些資料的,所以其實記者自己也是"網友",難道記者播的"網友指出"其實是記者自己想說的話嗎?(從有些新聞看來,我一直覺得也不無可能。)
超級星光大道做過一集"對網友說的話"之類,我倒是很想知道如果題目改成"對觀眾說的話",有些參賽者是不是還會那樣應對,或選擇那些歌,因為在網路上的意見,以前也會在家裡電視前說,現在只是多了一個地方可以讓你看到罷了。
這個時代媒體和觀眾關係最巨大的改變是位置的轉換,在美術館看過一件作品,一只肥皂箱上架著螢幕,播放著藝術家蒐集來許多人自拍上傳youtube的影片,我看出來的意義是說,在現在這個時代,每個人都有機會站上一只肥皂箱,(其實我自己現站著一個。)
我想在理解"網友"這個詞上面,很多人都把焦點放在肥皂箱身上,忘了其實最重要的是上面站著一個人。
2009年2月2日 星期一
潮人
說起來,"潮人"這個詞到底是什麼意思來著?很潮濕(濕人)?會沖浪(浪人)?很時髦(髦人)?很有型(有人)...
今天有篇新聞笑說小豬擁有四個Rimowa旅行箱卻不會唸Rimowa,說實話我自己有的東西,很多牌子我也是不大確定怎麼唸的。重點是,這張照片一點也不時髦或潮(到底什麼意思?)或有型,如果把那些墨鏡換成槍,這金光閃閃的照片活生生就是三流喜劇片裡那些被丑角類型化的中東恐怖份子了。
羅志祥看得出來很熱愛打扮,不過我想如果他需要一個建議的話,那就是,與其學會英文,不如先學減法吧。
圖片來自蘋果日報
還有說到會不會唸這個牌子,我那天才跟朋友講到,要流行世界的品牌,名稱最好在三個音節以下,而且沒有奇怪的發音,比如Chanel、LV、Prada、Gucci或Dior之類(所以balenciaga會紅算是一個奇蹟,只不過大家買他的包包也都只是叫"機車包"。)因為這樣比較方便跟人家說這是什麼牌子,像是Ann Demeulemeester這類要變紅大概難的很。(你穿什麼牌子?我這是Ann D啥小的...)
褲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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