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不只一次看到有人留言,屢次質疑我本人的穿著品味到底怎樣,我決定要回答一下。
非正面的回答是,不必得諾貝爾文學獎也可以寫書評,不必得奧斯卡也可以寫影評,不必是阿基師也可以寫食評,只要沒瞎(不對,即使視覺不行,用觸摸的也可以),誰都可以對所謂的時尚發表意見。說到時尚這個詞,不過就是身上穿的,幹嘛發明一個堂皇的詞來稱呼?因為跟這詞本身一樣,"時尚"其實就是讓(人或物的)本質看起來比實際上的更這樣那樣的一種玩意。
正面的回答是天曉得如果我是奧黛麗赫本或Kate Moss,對於打扮的好不好看這種事我根本不會有這麼多話好說,因為她們都是天生非常有品味的人(當然,另外的原因是奧黛麗赫本太善良,Kate Moss則可能清醒的時間不夠多。),優游在水裡的魚不會想到缺水的問題,在山上的人比較不容易感受到空氣汙染的嚴重性,就因為我一身俗骨,所以才對於俗氣、怪異和不協調特別敏感。
我從不覺得自己會穿衣服,我每天要選擇出門穿的衣服都會經歷猶豫,掙扎,困惑,我會裸體蹲在更衣室裡的鏡子前面,我會在服裝店裡(很小聲的)自言自語這真的好看嗎?這真的適合我嗎?我真的是這種人嗎?這真的是為了我做的嗎?我要走上這條路嗎?我會出了門以後因為覺得穿得不對而渾身不自在,就是因為我每天充滿了自我懷疑,我了解那種猶豫,那種不安,那種尷尬,那種可笑,那種"唉呀糟糕了"的感覺,我才會有這麼多意見。
如果有機會在候診室旁聽歐巴桑的閒聊,她們對於膝關節損傷、胃潰瘍或失眠都是很有看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