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

Fab or WTF之十四


第一眼看到Hermes這東西我的確(很可恥的)閃過"好想要喔!!"的念頭,想說可以在清閒的午後肩膀上掛著這個騎腳踏車到哪個野餐的好地方之類,但是仔細想想,到底是誰會需要一個可以隨身攜帶一個蘋果的皮盒子啊(而且真真正正只能帶一個,太大還放不下)?(不過倒是貼心的附上一把刀讓你可以削水果),這應該可以列入時尚史上十大蠢物之一吧?(其他可以列名的應該還有Chanel之前出的迴力鏢之類)

圖片來自:Hermes.com